Share.共用.輕度分享
December 27th, 2007 in Internet Trends.

昨天看到 Xdite 在 Twitter 上提及到 Web2.0 的分享:
所謂的分享並不是真分享。而是我們本地在翻譯時過於強化的誤解。你所看到他人的”分享物”,其實只是使用工具過後的”遺留物”。
但過於對使用者強調一定要「分享」,則會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。因為真正願意分享的人其實很少,長期分享也會有高度倦怠感…
我很同意 Xdite 的看法,我現在只要看到網站首頁上「分享」兩個大字,就已經感到怠倦了 orz。
其實 Share 除了分享,還有另一層意思: 共用。而 共用 這個意思在本地討論 Web2.0 時常被忽略。例如 del.icio.us 的文章收藏。我用 del.icio.us 的本意只是收藏文章,沒有想過要跟誰分享。但是我的收藏資料/數據其實已經被站方 Share 了出去: 我的資料成了 del.icio.us 上某文章「收藏數」的一部份,我為文章添加的 Tag 亦被用作其他用途。這一切都在不知不覺間進行,不管用戶是否意識到他們的資料正在被 Sharing。
除了此以外,Share 亦可以有不同的程度。例如推文這個動作,其本質是分享的簡化版。以前人們要分享一篇文章,可能會寫篇讀後感言,最起碼也要找個理由吧?但是推文功能的無須理由、不負責任,把分享的門檻降低到彈指之間。除了收文推文外,aNobii 上有些變種得比較厲害的例字:加到欲購書單中。當一位讀者表示他想購買某本書的時候,難道不是為這本書投下了信心的一票嗎?如果 推文 是把分享的門檻降低,那麼 加到書單 就是把投票/分享動作整個隱去。最後你會發現,你在網站上的一舉一動其實都被記錄在案,然後站方再把這些數據用在其他地方(共用)。即使你在 Google 上的每一次搜尋、每一個點擊,其實都被記錄用以改進搜索結果。
我想說的是,Share 其實可以有很多種形式,不一定要「分享」才是 Share。網站應該善用每一個可以利用的地方,而不是只著眼於讓用戶分享。畢竟願意分享的用戶是有很限的,過份依賴這班用戶會為你帶來很高的風險。del.icio.us 、Flickr 受歡迎是因為它們除了分享以外,還是一個好用的工具。別把用戶當工人般玩弄,分享對一般用戶來說可能沒有甚麼意義。我們(Blogger)之所以會對分享如此著迷,是因為我們是熱愛分享的 Blogger,我們是特殊小眾而不是普羅大眾﹗我覺得,如果想網站普及的話,把 Web2.0 忘記而專注於滿足需求會來得實際一些。
2 Responses
我很同意分享需要理由,就算我轉寄笑話給我的同學、朋友,我也要寫下它好笑的程度,不然感覺跟垃圾信差不多嘛~
魔羊:
嗯,你說的對。
不同程度的分享彼此並無相衝的地方,站方應該全面考慮各種分享的方法。